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

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

(2010年9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工作,防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于2010年10月1日起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暂行办法,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一、检测机构

检测系统由学校图书馆统一管理和使用,检测结果提供给学位办及各培养单位。

二、检测对象及论文提交要求

1、检测对象:检测系统只对应届毕业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2、检测论文提交要求(见附件《西南财经大学图书馆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稿件提交要求》)

三、检测工作程序

1、第一次检测实行免费。

博士生免费检测的论文,由学生在预答辩前向培养单位提出检测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将名单及论文电子版提供给图书馆。

硕士生免费检测的论文,由培养单位在学生提交论文后,将检测名单及论文电子版提供给图书馆。

2、其他情况,将收取50元/篇论文的检测费用,用于弥补系统购买或维护的部分经费。

3、博士生论文需经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预答辩程序。

4、硕士生论文需经检测通过后,方可安排论文评阅工作。

四、检测结果的界定及异议处理

检测系统将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单,详细列出检测情况。但对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是包涵多种因素的复杂工作,并非本系统所能涵盖。因此本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只提供一个初步的筛查,具体的文责由论文作者本人自负。

1、博士论文检测要求

检测文字复制率≤10%,视为通过检测。经征询指导教师意见后,可以同意进入预答辩程序。但研究生和导师应对其学位论文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修改。

检测文字复制率>10%,视为未通过检测,不可进入预答辩程序,论文修改后需再次检测。若两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0%,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2、硕士论文检测要求

检测文字复制率≤15%,视为通过检测。经征询指导教师意见后,培养单位可安排论文评阅工作。但研究生和导师应对其学位论文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修改。

检测文字复制率>15%,视为未通过检测。培养单位不可安排论文评阅工作。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再次检测。

3、异议处理

若论文作者和导师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请申诉。学校建立申诉专家组,常设机构设在校学位办。

五、本试行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部、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修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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