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7月修订,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20137月修订,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经贸外语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英语专业系主任及2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的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学院推荐工作。

推 荐

第三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和重修课程,学分积点在3及以上,专业四级考试在70分及以上,或在校期间雅思、托福、GRE、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水平。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两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联名推荐信。

(七)为保证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对创新能力强,科研突出以及获得高级别奖项等的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只要符合本条第一、二、三、四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并不计入院系推荐指标:

1.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团干部及其标兵称号者;获得省级“十佳青年学生”称号者;

2.获得“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3.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获得“西部计划”省级及以上贡献奖者;

4.获得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的协会会长;

5.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一等奖(金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6.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7.获得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

8.获得“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学生;获得“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亚军者;

9.获得“CCTV”国际大专辩论赛冠亚军团队学生或最佳辩手。

10.其他获得相当于国家级奖励及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其奖励级别须经学校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认定。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每年6月初学校领导小组下达当年推免生工作计划,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学院内公布。

(二)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当年我校接收推免生名额及各专业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并按名额总数的一定比例扩展,综合考虑各院应届毕业生总数以及直免生的总数等因素,确定下达学院推荐生控制指标。

(三)经贸外语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四)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可向经贸外语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同时提供原件供审查:

1.《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

2.联名推荐信(可在一封信上签两个名字,也可以分别写两封)。

3.英语专业四级或雅思、托福、GREGMAT等成绩证明。

4.项目加分对应的证明材料。

5.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

以上材料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五)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贸外语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七条对提出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经公示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六)符合条件的推荐生原则上只推荐为本专业的免试研究生;校内跨学院、跨专业推荐的学生应向教务处提交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和导师推荐意见,且在人数上不超过学院推荐生名额的三分之一。

(七)推荐生总成绩可直接采用初选名单的综合评分成绩,需要组织面试。推荐生总成绩由学院平时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院平时考核评分占总成绩的8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6%。面试由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来组织举行,具体面试程序和工作办法另行制订实施细则。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由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翻译方向)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将根据两个专业大三下期实际学生人数,按照比例来分配推荐名额。

(八)经贸外语学院推荐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并经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初选学生评分进行复审确认后,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推免生评分办法

第五条 经贸外语学院平时考核评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上限70分)

计算在校学习期间加权平均成绩(任意选修课、文化素质课成绩除外)乘以0.70作为学业成绩分。

(注: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成绩只以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作为计分依据)

(二)获奖情况。上限7分,不含各种奖学金、A级综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按照以下分值×0.7记。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每项计:

省(市)级(分)

校级(分)

院级(分)

4

1

0.3

称号

级别

优秀大学生

省(市)级、校级

三好学生

省(市)级、校级

优秀学生干部

省(市)级、校级

优秀共产党员

省(市)级、校级

优秀共青团员

省(市)级、校级

优秀共青团干部

省(市)级、校级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省(市)级、校级

成都市一专多能长才活动优秀青年学生

市级

军训先进个人

校级

“寝室之星”

校级

心理工作学生先进个人

校级

优秀志愿者

省(市)级、校级

(注:若有其它重要加分项目,由学院工作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

注:同一年度获得的同一类别称号只加一次分,且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同年度获得的同一类别称号可以累积加分。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

国家级(分)

省(市)级(分)

校级(分)

院级(分)

一等奖(或第一名)

7

4

1

0.3

二等奖(或第二名)

5

2

0.5

0.2

三等奖(或第三名)

3

1.5

0.3

0.1

活动、比赛

级别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本科科研项目竞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大学生艺术节

省级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校级

光华杯辩论赛

校级

五月校园艺术节

校级

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

校级

科技节

校级

运动会

校级

“光华杯”系列比赛(足球、排球、篮球、青春活力大赛等)

校级

心理短剧大赛

校级

(注:① 此类竞赛主要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②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1/2计;④心理短剧大赛的主创人员(含编剧、导演、主演等)按照满分计分,其他人员按照1/2计分;若有其它重要加分项目,由学院工作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

3.与英语(外语)相关的各级各类比赛竞赛获奖者(由学院工作小组确定)。

国家级(分)

省(市)级(分)

校级(分)

院级

一等奖(或第一名)

8

5

1.5

0.5

二等奖(或第二名)

6

3

1

0.3

三等奖(或第三名)

4

2

0.5

0.2

活动、比赛

级别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专业类)

国家级、校级

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韩素音翻译大赛

国家级、 省(市)级、校级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

省(市)级、校级

大学生全英商务实践大赛全国邀请赛

省(市)级、校级

“通译杯”翻译大赛

省(市)级、校级

戈宝权翻译大赛

省(市)级、校级

西南财大英语节系列活动

校级

(注:①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1/2计。②英语节系列活动中英语短剧大赛的主创人员(含编剧、导演、主演等)按照满分计分,其他人员按照1/2计分;英语节系列活动中英语沙龙活动不计分;③若有其它重要加分项目,由学院工作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

4.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一例加1至5分。

活动

媒体报道及书面表扬

见义勇为

相关媒体为党政主流媒体如:中央、省(自治区)、地市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省(自治区)、地市州党政报或党、政、军、团工作专报;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为:党、政组织指地市州以上,军指师级以上,团组织指副省级城市以上。

救灾抢险

志愿服务

支教扶贫

(三)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7分,按以下分值总和×0.7记)

在核心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项计:

A1

A2

B1

B2

C

10

9

8

6

3

A1、A2、B1、B2(B2级学术期刊为A1、A2、B1类所列期刊之外,进入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C级学术期刊(C级学术期刊为未列入上述A1、A2、B1、B2级,但公开出版发行、有CN、ISSN刊号的中文学术期刊。C类刊物,第一篇记3分,第二篇及以后每篇记按照1/2计分。每篇文章第一作者满分,第二作者为1/2,第三作者1/3,之后的作者不加分。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2013版)(见科研处主页,加分时请带杂志原件及复印件,用稿通知一律不承认)。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分)

校级科研立项(分)

院级科研立项(分)

校级

国家级

1

0.5

1-2

2-3

(注:创新性试验计划国家级项目负责人3分,参与者2分;校级项目负责人2分,参与者1分)

(四)面试成绩。上限16分。免试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计入考核总评成绩。

其 它

第六条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或名单有异议,向学院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意见,学院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学生,视其自动取消推免生资格。

第八条所有我校应届毕业生获得推免资格者,必须在我校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条 推免生在取得资格后愿到其它学校就读者可自行联系,由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在本科学习期间,推免生仍按本科生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第十条 学院完成推荐工作后,应形成本学院相关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经贸外语学院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条款的解释,并可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与学校有关推荐和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不一致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经贸外语学院

2013年7月

附件:经贸外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2011级及以后年级适用).doc

各位同学:

现将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7月修订),该细则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

现将该细则公示,如有同学有异议,请于9月12日前联系各年级辅导员实名反映。

经贸外语学院

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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